乐昌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(生产障碍耕地治理)项目采购更正公告(第一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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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6442 更新时间:2025年08月04日16:42:11 打印此页 关闭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SGRC2507046FC
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乐昌市2025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(生产障碍耕地治理)项目
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07月29日

二、更正信息:

更正事项:采购文件

更正原因:
更正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内容

更正内容:

原招标文件 第二部分 采购需求 (二)安全利用措施实施

4)质量保障。水溶性硅肥、叶面阻控剂等所有农业投入品均需要提供产品质检报告,并按照实施方案、合同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,接受韶关市级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随机抽样送检,若产品检验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,直至检验合格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。固体类投入品中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、铬(Cr)、砷(As)含量不能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15618-2018)规定的筛选值。以液态喷施的农业投入品中的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、铬(Cr)、砷(As)喷施浓度不能超过《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》(GB 5084-2021)规定的限量值。

现更正为:

4)质量保障。水溶性硅肥、叶面阻控剂等所有农业投入品均需要提供产品质检报告,并按照实施方案、合同及项目管理办法要求,接受韶关市级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随机抽样送检,若产品检验不合格,不合格产品一律无条件更换,直至检验合格,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。固体类投入品中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、铬(Cr)、砷(As)含量不能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15618-2018)规定的筛选值。以液态喷施的农业投入品中的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、铬(Cr)、砷(As)喷施浓度不能超过《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》(GB 5084-2021)规定的限量值。水溶性硅肥(粉末或颗粒)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《含硅水溶肥料》(NY/T 3829-2021)要求,且水溶性硅元素含量大于20%。

其他内容不变

更正日期:2025年08月04日
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
1.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、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,原采购公告、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,以本公告为准。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/响应文件,本公告发布,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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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
1.采购人信息

名  称:乐昌市农业农村局

地  址:乐昌市乐城街道大昌路52号

联系方式:0751-5507109
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
名  称: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地  址: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坝厂新村9号

联系方式:0751-8608990

3.项目联系方式

项目联系人:邱小姐

电  话:0751-8608990

韶关市瑞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2025年08月0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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